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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简介

深圳证券交易所

深圳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深交所)于1990年12月1日开始营业,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,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。深交所依照《证券法》《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》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》规定,履行市场组织、市场监管和市场服务等职责,主要包括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、设施和服务,依法审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,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,对会员、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,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等。

深交所是实行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法人,现有121家会员和2家特别会员,在所党委领导下,建立了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经理层、监事会“三会一层”的治理结构。经过三十多年接续奋斗,初步构建了基础功能完善、板块特色鲜明、监管规范透明、运行安全可靠、服务全面高效的市场体系,形成“主板+创业板”定位清晰、特色鲜明的市场结构,既支持相对成熟的蓝筹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,又服务各种类型的投资者,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。

近年来,深交所产品种类日益丰富,市场规模稳步扩大,市场功能持续增强,服务创新特色更加鲜明,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,多项指标位居世界前列,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新兴市场之一。2025年,深市股票成交额、总市值、融资额分别位居世界第三、第六、第九位,其中股票成交金额连续十年位居全球前三。

面向未来,深交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按照金融强国建设“十五五”规划要求,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,秉承“公诚勤廉 专实勇毅”价值观,以“汇聚创新资本、激发成长动力”为使命,牢牢把握防风险、强监管、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,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,进一步提高市场制度包容性、适应性,奋力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,助力打造安全、规范、透明、开放、有活力、有韧性的资本市场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积极贡献力量。